危废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
5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
实施目标
【资料图】
到 2025 年,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 个区域技术中心和 20 个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
主要任务
加快建设国家技术中心
国家技术中心要围绕打造创新型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管理技术支持平台,加强科研用房、科研设施和实验仪器装备等保障进行建设,为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提供综合性科技支撑,同时为华北区域提供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
针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聚焦环境监管的全链条和共性技术支持、应用基础研究攻关、利用处置关键性技术研发,建设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高地、重大战略与政策研究高地、智慧监管和大数据中心、国际交流和人才培育基地等“两高地一中心一基地”。
布局建设区域技术中心
区域技术中心要围绕打造区域个性化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水平政策研究智库进行建设,是国家技术中心功能的延伸与补充。按照区域统筹原则,建设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等 6 个各具特色、互为补充的区域技术中心,重点服务所在区域地方政府和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利用处置技术需求,为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与技术创新提供区域性有力支撑。
针对所在区域重点行业及其典型危险废物,聚焦所在区域危 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强化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技术应用与示范。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六位一体”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体系,助推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等区域重大战略以及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
推进建设区域处置中心
针对环境风险大以及当前处理技术不成熟、处置成本高,单独依靠市场机制和地方现有能力难以处置的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建设 20 个区域处置中心,强化环境基础设施保障,有效补齐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进一步优化相关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与能力布局匹配情况,发挥特殊类别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托底保障和高水平利用处置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
其中,建设保障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和西北等区域包括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在内的 7 个综合性区域处置中心,建设保障相关区域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的 13 个重点类别区域处置中心。依托区域处置中心打造一批国际一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具备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托底保障、高效利用示范、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等功能,同时作为国家技术中心和区域技术中 心重大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基地,共同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现将《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北京、辽宁、江苏、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省(市)人民政府,沈阳、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人民政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印发